
白内障眼药水莎普爱思
遭遇质疑的白内障眼药水莎普爱思(通用名:苄达赖氨酸滴眼液),12月5日获得了监管部门“未发现滴眼液抽验不合格”的表态,但这尚未平息人们对该药疗效的质疑。
近日,一篇来自“丁香医生”的《一年狂卖7.5亿的洗脑神药,请放过中国老人》文章称,多位眼科医生不认可莎普爱思滴眼液的“白内障防治功效”,莎普爱思广告语使得消费者相信了“眼药水就能够治好白内障”,许多消费者出现并发症、延误治疗等情况。
多位业内人士向澎湃新闻记者指出,该则公告模糊了药品“合格”与“有效”的边界,存在偷换概念之嫌。有行业内人士呼吁,应当对莎普爱思进行药效的再评价。
于此同时,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3168.SH,莎普爱思)却投入重金进行广告宣传,上市数年内投放了300余条广告。财报显示,莎普爱思2016年滴眼液营业收入7.54亿元,其中广告费高达2.63亿元。
针对连日来媒体的多重质疑,12月5日下午,浙江省食药稽查局回应称,经核查2015年至今有关省级药品抽验数据,未发现莎普爱思滴眼液抽验不合格。浙江省食药稽查局表示:“至于莎普爱思滴眼液的国抽和外省抽验情况,我省没有收到相关数据,国家局和外省如果发现抽验不合格情况,会将有关情况通报我局并在官网及时予以公告。”
有专家认为,莎普爱思的危害不但只是无效,最主要的危害在于夸大宣传而耽误了患者接受正确的治疗。
上海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眼科主任崔红平是国内最早对莎普爱思提出质疑的业界专家之一。2013年他就以“眼科超人崔红平”的网名在社交媒体上撰文,批评莎普爱思过度宣传和对消费者的误导行为。
“目前没有任何一个能有效预防和治疗白内障的药物。”崔红平12月5日晚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直言,在他看来,包括莎普爱思在内的、市面上可见的白内障眼药水、口服药均是无效的。
不谈治疗,至于莎普爱思是否有预防作用,崔红平指出,前面必须要加上两个字“可能”。
“引起老年性白内障的因素有很多,比如糖尿病、高血压、紫外线照射、营养不平衡等,很多疾病都有可能是白内障发生的危险因素。不考虑这些因素去谈预防效果,只能说可能有作用,不是确切有作用。”崔红平向澎湃新闻记者解释道。
广告误导争议
莎普爱思的官方说明中显示,该药物的主要适应症为早期老年性白内障。但公司在广告宣传中,常常没有对该适应症做出明确说明,或者直接省略。
以中国女排教练郎平参与的30秒视频广告为例,该广告不断重复 “白内障看不清 莎普爱思滴眼睛”、“模糊滴、重影滴、黑影滴”、“有点痛 坚持滴”等广告语。而在广告视频的字幕上,能看到“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看不清 莎普爱思滴眼睛”的字样,其中“早期老年性”的字号明显缩小。在莎普爱思网店等平面广告上,较多看到的是“预防治疗老年性白内障 认准莎普爱思”、“白内障 要早发现早治疗”等广告语。
对此,崔红平认为,模糊适应症的宣传危害极大。
“对于晶状体局部浑浊、视力较好的,我们称作早期白内障患者。即使对于这样的人群,作为临床医生,我们也从来不推荐任何治疗的药物。”崔红平指出,“如果病人一定要用,我们有的时候也会开一些药,但同时也会明确告诉他这是没有用的。”
“‘视物模糊,点一点’,‘视物重影,点一点’,这样的宣传也存在误导,因为引发视物模糊、重影的疾病,除了白内障还有很多。你就会误导大众,比如说同样会造成视物模糊的青光眼、糖尿病视网膜病变、黄斑变性等等,不谈病理只谈症状,就把适应症范围无限扩大了。可以说这就是故意偷换概念、混淆逻辑、恶意误导。”
不过,对于莎普爱思滴眼液广告的合规性问题,浙江省食品药品稽查局给出的说法是,2016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4日期间(广告批准文号有效期为一年),该局审批通过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商品名:莎普爱思)的广告共有74条。同时,通过浙江省违法广告监测系统,近几年该局没有监测到有关莎普爱思滴眼液的违法广告,也没有收到国家总局和外省移送我省的有关莎普爱思滴眼液的违法广告通报。 共2页 [1] [2] 下一页 媒体走访:莎普爱思医院鲜见 有老人错过最佳手术期 媒体访莎普爱思用户:还是决定做手术 这些药都没用 老人称因郎平代言选用莎普爱思 最终手术治愈白内障 新华社:不看疗效看广告?神药莎普爱思到底有没有效 莎普爱思江湖:质疑者背后公司参股多家眼科领域企业 搜索更多: 莎普爱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