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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不透明
除了借款项目超过监管限额规定,网利宝平台的信息披露状况不容乐观。
一款编号为“好房赚FD11284”的项目显示,融资金额为100万元,年化利率为8%+0.5%,借款期限3个月。对于借款人信息,网利宝网站显示,***有限公司,风险评级为A,注册地址为湖北武汉,经营范围为宠物专用店等、注册资金100万元,成立时间2017年,还款来源为经营收入。
抵押物为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建筑面积为125.97㎡的房产,房产评估单价为6.5万元每平方米,评估总值为818.805万元。网利宝称其“地点优质好处置,抵押物价值可覆盖借款额度”。
对于具体的企业信息和房产证信息,平台均进行了打码处理。而中国网财经记者在注册并投资后,借款合同中仍未显示企业详细信息。
此外,网利宝在“项目合法性”处指出,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中国(不含港澳台)公民,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今年8月份银监会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第九条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及时向出借人披露借款人基本信息,应当包含借款人主体性质(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借款人所属行业、借款人收入及负债情况、截至借款前6个月内借款人征信报告中的逾期情况、借款人在其他网络借贷平台借款情况。
此外,据10月份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互联网金融 信息披露 个体网络借贷》,在借款人信息方面,若借款人为企业,网贷机构需对全称或简称、注册地址、法人代表进行脱敏处理后披露,而成立时间、所属行业、注册资本、收入和负债情况、截止借款前6个月内征信报告中的逾期情况需如实披露。
那么,在网利宝的上述项目中,平台为何将借款方信息隐去?抵押物是个人所有还是企业所有?对于信息披露方面的问题,网利宝方面回应称,在收到《合规整改通知书》后,依照监管条例和行业协会要求,对信息披露进行合规调整。
“对于借款人信息,我司已按照监管条例,披露了包含借款人主体性质(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借款人所属行业、借款人收入等,以及项目名称和简介、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用途、还款方式、年化利率、起息日、还款来源、还款保障措施、项目风险评估及可能产生的风险结果。”网利宝方面强调。(中国网财经) 共2页 上一页 [1] [2] 全民焦虑的5亿蓝海市场:穗金所、陆金所、投哪网、网利宝 搜索更多: 网利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