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社保缴纳被疑违规
根据招股书披露,梅轮电梯在2015年初和年末的员工总数分别为787人和713人、平均在职员工人数约为750人,与此同时招股书还披露2015年该公司平均工资为62169.64元,由此计算梅轮电梯当年的员工工资成本就高达约4662.72万元。,然而,梅轮电梯在2015年现金流量表中的“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科目支出金额仅为5069.12万元,相比该公司披露信息测算出来的员工工资成本仅高出了4百万元,超出部分尚不足工资成本的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由企业承担的社保比例包括养老保险12%、医疗保险8%、失业保险2%。再考虑到10%的住房公积金,在合理条件下,由企业承担的其他人力成本支出比例,大致相当于员工工资总额的30%左右,明显高于梅轮电梯实际不足10%的比例,这就非常令人质疑该公司是否按照规定标准足额缴纳员工的社保及住房公积金。
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具体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参加范围,对不参加社会保险和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行为做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这也使得梅轮电梯面临着较大的合规经营风险。
此外,梅轮电梯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报告期内未发生过因产品质量而致人伤亡的重大电梯事故,也没有因质量安全事故引发的纠纷或诉讼。但据2014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当年度电梯维修保养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有28台电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并公开了8家电梯维保质量较差单位的名单,其中就包括了梅轮电梯在内。主要原因是梅轮电梯在当地维保的电梯因维保记录不齐全及部分维保指标尚未达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据此还将该公司列入维保质量“黑名单”。
梅轮电梯在前后两次发布的招股说明书中,对此事项均未作出任何披露。【环球网报道 记者 田刚】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梅轮电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