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沛对《中国经济周刊》分析说,争议不仅仅是版权归属问题,从知识产权的角度来看,首先,“中国好声音”不是唐德影视的注册商标,也没有作为商标单独使用过,所以不可能单独成为唐德影视的未注册驰名商标。
其次,作为栏目名称,由于栏目的实际制作者和传播者浙江广电一直在把“中国好声音”作为栏目名称使用,故成为浙江广电财产的可能性大些。
最后,《中国好声音》作为节目模式,权利属于荷兰Talpa公司,但节目模式在整体上不享有著作权,因为节目模式不是一种表达,而是一套规则,著作权不予保护。它也不享有专利权,因为作为规则,它不具有专利法上的技术性。所以,节目模式在现行法律下可作为商业秘密来保护。在双方合作过程中,因为Talpa公司可能已经把商业秘密透露给了浙江广电,合作终止后如果浙江广电继续使用,有可能构成违约行为,也有可能构成对Talpa公司商业秘密的侵权。
两败俱伤的买卖?
有消息称,由于接二连三的诉讼纠纷,令播出平台浙江卫视损失不小,合作多年的加多宝也退出了冠名商之列。虽然改名“中国新歌声”后,第二季依旧获得了OPPO高达5亿元的冠名费,但收视率却是大打折扣。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好声音》第四季总决赛收视率为6.84%,收视份额高达27.36%,而去年《中国新歌声》第一季总决赛的收视率仅为3.96%,市场份额为16.05%。
表面上是灿星制作及浙江广电处于不利地位,唐德影视占了上风,但实际上唐德影视同样损失不小,原定于去年7月15日播出的唐德影视版《中国好声音》至今未能与观众见面。唐德影视在5月11日最新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透露,公司正在筹备《中国好声音》节目,预计在2017年与观众见面。
有媒体报道称,唐德影视去年年初以6000万美元买下《中国好声音》五年四季的制作权,而2016年一整年都疲于纠纷,相当于已经浪费了一年,今年何时上线尚未明确,即使上线,受广电总局“限歌令”影响,在多家卫视已经有歌唱选拔节目在播之时,唐德影视版《中国好声音》也很难在卫视黄金档播出,天价版权费及后续制作费的收回面临不小的困难。
据悉,为了制作《中国好声音》这档节目,唐德影视已经投入了8亿元,包括版权费和新一季节目制作费。《中国好声音》的商标权及名称使用权对唐德影视至关重要,关乎唐德影视超8亿元投资的收益情况。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唐德影视版《中国好声音》《The Voice》2017年将落户北京卫视。目前,试音程序已经启动,疑定名为“2017好声音”。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副秘书长杨安进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中国好声音》版权争夺战的再次打响,恰好证明我国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意识在不断提高,我国对相关权利主体的保护力度更大。
杨安进表示,“好声音”版权之争也暴露出电视产业的痛点和尴尬。除了在内容制作方面严重缺乏原创之外,也反映出从业者在利益的指挥棒下,力求赚快钱、赚容易钱的心态。但放长远看,赚快钱的持续性不强,从业者只有把眼光回归到产业的源头,去潜心研发原创内容,才可在行业中拥有核心竞争力和主动权。
刘永沛也表示,电视节目,最终要靠内容说话,没有过硬的创作团队,没有强大的市场营销能力,没有广大的粉丝基础,商标权和名称权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贾璇 | 北京报道
(本文刊发于《中国经济周刊》2017年第27期) 共2页 上一页 [1] [2] 好声音商标侵权案硝烟再起 唐德影视逾8亿投资回报待考 暴风影音盗播《中国好声音》被判赔偿606万元 当箭牌卫浴邂逅QQ音乐 演绎最美浴室好声音 中国好声音未续合同用Voice被诉 荷兰公司要求赔偿300万 谁的“好声音” 搜索更多: 好声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