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人寿因原大股东邮政集团的力挺,曾经风光一时,而随着邮政集团另起炉灶有了中邮人寿,中法人寿的恶梦便开始了,多年来人员不断离散,业务、机构双停滞。直到去年新股东鸿商集团和人济九鼎入驻,似乎给中法人寿带来了一线生机,招兵买马、重启业务。不过,一年多过去了,中法人寿并没见起色,增资迟迟不到位,再次陷入困局,近日披露的偿付能力为“负”,早已跌破监管红线。
偿付能力亮红灯
9月5日,中法人寿在官网专门针对偿付能力充足率披露的临时信息显示,截至8月末,中法人寿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0%,低于偿付能力监管要求。而在此前公司二季度末的偿付能力指标还为185.38%,超过监管红线。
在短短两个月内,公司核心指标发生大变脸,不禁令人咋舌。依据监管规定,偿付能力充足率为负,势必在新业务、新机构、新投资等方面受限。
据了解,所谓偿付能力是指险企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能力,在“偿二代”下,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需保持在100%以上才能满足监管要求。
从中法人寿披露的数据来看,中法人寿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处于直线下滑的状态。年报显示,中法人寿2015年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996%,相较2014年下降了222个百分点;今年一季度末,这一核心数据为578.23%。昨日,北京商报记者致电中法人寿询问偿付能力充足率从996%下滑至-20%的原因,其负责人表示并不知情。
一位保险业内人士解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实际资本/最低资本。从中法人寿近几年的年报和偿付能力报告来看,在实际资本方面,资产端投资权益配置比例较低,主要以固定收益类为主,认可资产变动不大,但从今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看,负债端认可负债从一季度的1.9亿元增加到二季度的2.25亿元,导致实际资本大幅度减少。而发行的中短存续期的万能险预期结算收益率过高,存在利差损,导致最低资本增加。
中法人寿也解释,去年偿付能力充足率较前年相差222个百分点, 主要原因是公司股权变更后对公司业务发展进行了重新规划,各项工作正处于筹划阶段,公司2015年以来主要以资源投入为主,效益未能充分体现,导致公司实际资本减少,偿付能力充足率随之下降。
补血迟迟未到
对刚刚重整业务的中法人寿而言,开展业务、铺设分支机构都需要大量的资本金支撑。但迎来新股东的中法人寿并未获得“补血”,成立11年来,资本金一直是2亿元。
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在计的75家人身险公司中,仅有7家保险公司注册资本金不足10亿元,而成立于2005年的中法人寿以2亿元的资本金排名垫底。
同期成立的保险公司,包括华泰人寿、中银三星人寿、农银人寿、长城人寿和人保寿险的注册资本金均超过15亿元,其中人保寿险的资本金257.6亿元,是中法人寿注册资本金的129倍。
业内人士表示,由于目前中法人寿的注册资本金只有2亿元,按相关规定其业务范围只能局限在北京地区,如果要扩展就必须将注册资本金增加到5亿元以上。不过,一直以来,邮政集团一直无意为中法人寿增资,导致这家有着法国人寿血统的合资险企变得营养不良。
去年9月,邮政集团终于出手,将占比50%的股权悉数转让,法国人寿也转让了25%,入局者为鸿商集团和人济九鼎,其中鸿商集团为控股股东。新股东的到位,承载了市场和公司员工极大的期待。
年报显示,去年该公司共销售了4款产品,合计销售5144万元,其中两款产品销售挂零,另一款仅为2.5万元。而在网销渠道销售的京鸿舞两全(万能型)产品销售了5141.9万元。在保险业,业务规模尤其是理财型保险与资本金紧密挂钩,中法人寿虽然业务规模不大,但已让实力不强但雄心勃勃的中法人寿在经营方面捉襟见肘。
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公布了2015年保险公司经营评价结果,在公布的A、B、C类公司中,并没有中法人寿的身影。对此,中法人寿相关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解释,中法人寿应该是C类或D类,如此推断,很有可能在中保协没有公布的D类公司行列,如果属实,表明行业官方认为中法人寿在经营方面存在严重的问题。 共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中法人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