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年8月24日上午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十二法庭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案情:原告香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称在被告酒店大堂的商场购买了一个假冒原告“CHANEL”“公式”“公式”商标的钱包,后将酒店经营者厦门H饭店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支出20万元,并在酒店大堂内显著位置张贴告示30天以消除影响。H酒店称大堂商场已出租给第三方经营,其对商场是否存在售假行为不知情,原告证据自相矛盾亦不足以证实其诉请。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星级酒店是否应当对其大堂商场内的售假行为负责?
案情回放
2016年8月,原告委托代理人来到厦门H酒店一楼大堂商场,在公证员的监督下,花费385元价格购买了钱包1件。该钱包的外包装,钱包正面、里侧及拉链头分别印有涉案的“CHANEL”“公式”“公式”等商标。H酒店向原告委托代理人开具了金额为988元的发票及明细账单各壹份。明细账单显示,该金额包括了“房费”“餐费”及385元的“欣亨源消费”三部分。公证处对购买物品进行了拍照、密封,就购买行为出具了公证书及情况说明。
庭审现场
原告:星级酒店售假危害更大
庭审中,原告主张,“CHANEL”是世界名牌,其在中国大陆注册的“CHANEL”“公式”“公式”等商标享有极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原告在H酒店商场内购买的钱包,明显系假冒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理由如下:该侵权产品做工粗糙,385元的售价与原告同款正品钱包万元的售价相去甚远,且原告的正品仅在其自营的网站和专卖店销售,并未授权第三方销售。
“商场位于被告的一楼大堂,在酒店前台的斜对面,从位置上完全受酒店前台的控制。”原告认为,该商场位于酒店内部,其名片显示“H酒店一楼商场销售部”字样,可以证明H酒店系该商场的经营管理者。同时,“我方在商场购买的钱包应付款385元最后是挂房账消费,被告也为该消费行为开具了发票,因此,被告应对其售假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原告还指出,“被告作为高档星级酒店的经营者,对国际名牌商品的市场销售渠道及零售价格等信息较一般经营者具有更高的注意义务,而星级酒店的侵权售假行为与普通经营场所相比,具有更大的隐蔽性、欺骗性,危害性。”因此,其请求法庭酌定20万元的赔偿,并要求被告承担消除影响的法律责任。
被告:商场已出租给第三方经营,不知有售假行为
庭审中,被告称商场早于2012年便出租给第三方,与H酒店是不同的经营主体。
在回答法庭提问“商场内是否悬挂营业执照”时,被告称,商场内悬挂有X食杂店的营业执照,显示经营者是甲某。但原告诉讼代理人称:“我与当时去调查取证的现场人员核实过,确实没有看到商场内另外悬挂有营业执照。” 共2页 [1] [2] 下一页 多地用户遇山寨“亚马逊网站” 称被骗300多万 阿里“放大招”治理山寨 全面开放举报端口 尿疗协会被曝山寨社团仍活跃:聚数千人聊喝尿 假冒“外婆家”生意火爆 餐饮大牌如何打败山寨? VR产品山寨严重:美色内容泛滥 九成硬件商会死? 搜索更多: 山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