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商网商报  您所在的位置:红商网 >> 商报 >> 商企动态 >> 零售商动态 >> 正文
大连沃尔玛租房10年欠租上亿 拒绝履行仲裁
http://www.redsh.com 2011-11-01 红商网 发布稿件


  空空荡荡的山姆会员店。电视截屏

  红商网讯:10年前大连沃尔玛公司租了房,但是房租至今分文未付。经过多次交涉、协调、仲裁,甚至法院多次强制执行都拿沃尔玛没办法。

  >>沃尔玛

  租房10年不付租金

  最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的法官们为了一起案件的执行可谓既费心又费力,可是却迟迟不见进展。

  据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和执行庭庭长介绍,一方当事人是大连万国购物广场,另一方当事人是沃尔玛大连有限公司。万国购物广场作为出租方,沃尔玛百货公司作为承租方,双方签订了一个房屋租赁合同,但在履行租赁合同过程中产生了纠纷和争议。

  1999年,大连市万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和大连沃尔玛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大连万国出钱出地为大连沃尔玛专门建设山姆会员店,施工、图纸、建材全部按照大连沃尔玛的要求建设,2002年6月11日双方交接,大连沃尔玛租用这个商场经营,租金每年1000多万元,租期15年。

  大连万国购物广场负责人周玉玲称,大连沃尔玛从2002年接手房屋以后,一直也没有付过租金。

  >>贸仲委

  两次裁决合同有效

  2003年,大连沃尔玛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理由是大连万国开工迟延和工期延误、交接不合法、房屋证照不齐,还有未完成工程等等。

  经过裁定,大连沃尔玛所有这些请求都被驳回,贸仲委确定双方继续履行合同。

  贸仲委要求双方继续履行协议的裁决,在法律上相当于终身裁决,可是大连沃尔玛拒不履行裁决。

  2005年,大连万国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正当法院依法准备执行时,大连沃尔玛又一次提出了新的仲裁申请,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经过长达数年的调查和核实,2008年贸仲委做出了第二次裁决,驳回大连沃尔玛的申请,维持第一次的仲裁结果。然而第二次裁决之后,大连沃尔玛仍然没有任何反应。

  >>法院执行

  沃尔玛一问三不知

  今年8月,大连中院准备完成这起执行案件,于是叫来了双方当事人展开和议听证,可是第一次听证的结果就让法官们始料未及。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于洲称,法院向双方提出了一系列问题,例如现场处于什么状态,什么时候有谁在交接,什么时候在管理,双方还有什么工程需要互相配合,诸如此类的一系列问题。但是大连沃尔玛第一位代理人孙女士以不了解情况为由,回答了不下十个不清楚。十个不清楚的回答让听证无法进行,法官们只好当场休庭,让他们当庭阅卷,可是看完卷宗之后,沃尔玛公司的人还是声称不清楚情况。无奈之下大连市中院又专门给他们时间了解情况。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林驰说,当时约定不超过两天,对这个时间,大连沃尔玛有限公司在听证的时候表示认可,在限定的期限内,大连沃尔玛公司没有向该院提交相应的答复。

  现场踏勘拒绝签字

  为了推进案件的进行,法官们又组织双方对那个已经建好的商场进行实地察看,希望矛盾得到解决。

  在8月底和9月初,大连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以法院为主进行实地现场踏勘,他们踏勘的主要目的是想解决双方在继续履行合同过程当中双方各自应当履行哪些义务,分清责任。大连沃尔玛拒绝在现场的踏勘笔录上签字。

  由于大连沃尔玛公司拒绝在现场踏勘报告上签字,8月26日大连中院又一次依法传唤双方到庭听证,这一次大连沃尔玛干脆拒绝到庭。

  林驰说:“我们打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大连沃尔玛公司)的代理人,被执行人的代理人称5分钟之后他们就有其他的代理人员来到法院接受询问,等5分钟之后我们再联系代理人的电话,就处于呼叫转移状态。”

沃尔玛中国乱局:折射管理漏洞

光明时评:沃尔玛屡罚屡犯挑战处罚力度

西安零售业竞争白热化 沃尔玛吞并好又多

沃尔玛大连公司10年未付房租 法院都没辙

西安小寨好又多又关门了 沃尔玛正式接管

沃尔玛关闭纽约时尚服装采购办公室

沃尔玛决定削减部分医疗福利

沃尔玛花5000万重开门店 首日人气火爆

沃尔玛称绿色猪肉问题系切割失误导致

美国公司捐款榜:沃尔玛3.19亿美元居第一

重庆工商:对沃尔玛“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重庆沃尔玛整改基本完成 今天重新开张

重庆沃尔玛今日重新营业 采购质检异常严格

零售四巨头齐换帅 沃尔玛等面临竞争瓶颈

重庆沃尔玛整改完成 预计明日恢复营业

沃尔玛全球副总裁就假冒绿色猪肉赴渝致歉

沃尔玛拟采取措施削减医保成本

沃尔玛重庆再曝质量门 按摩椅烫伤老人

GUCCI、沃尔玛等洋巨头为何屡查屡犯?

陈耀昌改革背后:沃尔玛本土化步步惊心

搜索更多: 沃尔玛

3页 [1] [2] [3] 下一页 

来源:京华时报   责编:寄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