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唐先生把钱包送到Cartier柜台处理时,得到的回复“对不起,我们这里从来没有这项服务。”
“自己擦也擦不掉,拿出去又见不得人。”这只4750元钱包从此就安静地躺在唐先生家中。
对于能否提供清洗服务的问题,大牌们的回答如出一辙。从不提供清洗、保养服务。理由是他们的产品是由特殊材料制成,不能清洗,如果脏了,顾客自己用布擦拭就可以。
消保委人士点评:
这似乎是国际惯例。我国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商家一定要提供清洗服务。但是在大多数消费者心目中,清洗、保养是一种最基本的服务,他们购买这样昂贵商品却得不到最简单的服务,这给大多数消费者造成了很大的心理落差。显然,大牌们的服务不够人性化。
潜规则4 :换同一款式后再出现问题不再负责
涉及品牌:Gucci
陈小姐有这么一次经历,她于去年4月份买了一个Gucci皮包,包包用了一个星期,包带就出现脱线的情况。
陈小姐带发票去Gucci专柜,得到的回复只能维修,维修时间要一两个月。陈小姐没有同意,向消保委反映此事。
经过消保委协调后,Gucci同意免费为陈小姐更换一个包包,但是前提是不能换同一款式的包包,如果更换同一款式的包包再次出现问题,他们就不负责了。
陈小姐看了其他款式的包包都不是很喜欢,最终还是选择了原来款式的包包,无奈之下,只好在Gucci面前签下“军令状”,如果包包再出现问题不再找他们“麻烦”。
半个月之后,陈小姐的第二个Gucci包包脱线了。
消保委人士点评:
这是一个霸王条款。《消法》和《三包法》都有规定,“三包”有效期内,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商家拿出这样的条款让消费者签字来规避自己的责任,已经违背了《消法》公平原则。
潜规则5:其他机构维修过的产品不再受理
涉及品牌:LV、Cartier、Chanel
钟先生2008年2月购买了一只LV包,包的肩带脱线以后就放在家里。今年8月份,钟先生的母亲看到包包后,就拿出去帮他修了一次,结果没多久,又脱线了。
这次钟先生自己到LV专卖店,表示愿意付费进行修理,但是经过一番检测之后却被告知不能再帮他修理。
LV专员表示,这只包在外面维修时是通过缝纫技术连接的,并没有在原来的针脚上面进行缝合,另外增加多出来的一排针脚,所以LV没有办法在这个基础上再帮他进行修理。
事实上,很多大牌对于自己商品被别人动过手脚相当忌讳。记者调查发现大部分大牌不会接受钟先生这种情况。
昨日记者再次咨询LV,得到的回复依旧。工作人员称,其他机构维修过的包包不能在他们这里维修,通常LV维修后会承诺一年之内不会发生同样问题,如果包包在其他地方维修过,LV就没有办法达到公司维修的标准。
Dior对于这个问题表达含糊,工作人员称,没办法判断,要视包包的情况而定。
Cartier和Chanel也过不了这一关。Cartier工作人员称,如果店员没看出来可能会收下来,但是维修中心看出来了,跟Cartier的技术不一样,包包就会直接退回来。Chanel的店员表示,得看修成什么样子,送到法国可能不予受理。
而Gucci则可以维修,工作人员称只要有售后服务单都可以到他们这边维修。
消保委人士点评:
以在外面修过为理由就拒绝为消费者维修实际上是霸王条款,也是一个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如果说在外面维修过了,外面维修造成的一些破损商家可以不承担责任,但作为一个经营者,不能因此就排除自己的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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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每日商报 崔丘 责编:筱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