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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与公告齐飞 三联商社走向孤独的壳
LinkMall.Cn 2009-07-05 当代经理人  苏庆华 评论

就在新老大股东以诉讼和公告的形式互相接招时,*ST三联的小股东们也加入到这场“战役”中,6月2日,*ST三联数位流通股东在北京召开联合新闻发布会,正式委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向全国征集*ST三联股东授权,以状告三联集团侵占上市公司行为的民事诉讼。短短几天时间内,已经上百名小股东加入到这场诉讼当中。

“三联”品牌之争

尽管现在*ST面临诉讼危机,但是真正对*ST三联产生致命影响的是三联集团和国美之间对“三联”品牌的争夺,因为现在双方都在使用“三联”这个品牌进行经营,在这个问题上,双方都不容有任何闪失。

5月1日,一座名为“三联家电商场”的大型卖场在目前国美主导的三联大厦旁隆重开业,这座营业面积上万平米卖场的背后是三联集团,而三联大厦里就是三联商社最知名的济南西门店。就这样,两个同以“三联”冠名、相距仅几十米的家电大卖场出现了,两家卖场都用“这里是最老的三联家电”来吸引顾客,而在济南当地媒体上,两家三联的广告也同时存在,*ST三联的新老大股东开始了最正面的“竞争”。

这看似荒诞的事情其实正说明了目前“三联”商标归属权上的不确定性。当初三联商社借壳郑百文上市时,就“三联”品牌的使用问题曾与上市公司签定了相关协议。2003年初,三联集团与上市公司签署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这份合同提出:“鉴于:一、许可人是“三联”服务商标的商标权人。二、许可人是被许可人的第一大股东,积极支持被许可人的发展”,并列明了许可范围,包括企业名称、商号、以特许连锁的形式许可他人等。同时规定,三联集团不再以直营、特许或其它任何方式从事家电零售业务;不再以直接或间接形式许可他人使用。

三联集团方面坚持认为,当初三联商社使用的三联家电的商标和品牌,其所有权均在三联集团,是三联集团作为大股东时授权给三联商社使用的。当三联集团不再是三联商社大股东时,三联集团理应将这些商标和品牌收回。三联集团企业文化部副总经理张宏表示:“没有三联品牌也就意味着没法开店。”据了解,按照三联集团的计划,未来其计划在山东全省筹建80到100家新三联的门店。

不过,国美方面对三联集团的说法非常不认可,孙一丁告诉《当代经理人》:“初期三联商社在重组郑百文的时候,它把商标无偿提供给上市公司来使用,三联集团作为大股东是如何对证监部门进行承诺的?难道它的承诺是‘如果我是大股东,你就可以无偿使用这个商标,如果我不是大股东,那么你就不可以使用’。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想证监部门当时是不会批准这个重组方案的。”同时孙一丁也表示,国美是非常看重三联商社这个品牌的,如果没有品牌了,都叫国美,或者叫永乐、大中这些子品牌的话,这与国美当初收购三联商社的初衷是相背离的。

对于三联集团利用“三联”品牌开店,*ST三联也坚决认为,此举已在消费者中造成了品牌的混乱,对公司经营构成冲击。因此*ST三联一纸诉状将三联集团告上法庭,请求法院请求判令三联集团不得将“三联”商标转让给第三方,同时无偿转让给*ST三联。

促使*ST三联进行这场诉讼的是在2009年3月,*ST三联公司的律师在查询“三联”商标的续展情况时意外发现:三联集团在2008年6月25日曾向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商标总局提出申请,试图将该商标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山东三联家电有限公司”,但最终因该品牌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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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筱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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