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中域高鹏提供不超过8亿元担保,同时还与第一大股东之间互相提供无条件连带责任担保,华胜天成在承担了过大风险的同时,却并没有得到相应收益
为自己以及大股东、董事长入资的关联公司进行担保,在上市公司里屡见不鲜。但是,像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胜天成,股票代码600410.SH)这样,面临去年大额业绩亏损,对外担保还如此积极者,则不多见。
华胜天成在公告透露拟为新余中域高鹏祥云投资合伙企业(下称中域高鹏)的回购义务承担不超过8亿元差额补足义务,即为中域高鹏提供不超过8亿元担保之后,旋即引来了上交所两封问询函。
《投资时报》研究员查阅相关协议安排注意到,华胜天成的担保存有诸多不合理之处,如上市公司在承担了过大风险的同时,却并没有得到相应收益,也有可能涉及利益倾斜和利益输送问题。
5月27日、7月9日,上交所向华胜天成连发问询函,要求后者就一系列问题进行解释。面对系列问询,华胜天成7月16日在回复5月27日上交所下发的年报事后审核问询函中承认,平安证券在中域高鹏的投资符合“明股实债”的认定,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亦承担了一定的潜在风险。
上市公司的角色是什么?
华胜天成的主营业务是为企业提供IT系统解决方案以及云计算产品及服务。此次出面担保的中域高鹏,系2017年由华胜天成及其第一大股东、董事长王维航及其他资金方共同成立,用于专项并购泰凌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下称泰凌微)的平台。投资完成后,中域高鹏成为泰凌微持股77.57%的控股股东,王维航实际控制中域高鹏以及泰凌微。
不过,有意思的是,企查查数据显示,在中域高鹏目前的股权结构中,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6.35%,华胜天成持股19.91%,王维航仅持股9.05%。
资料显示,中域高鹏的A类有限合伙人是平安证券,华胜天成作为B类和C类有限合伙人出资4.4亿元。而另外签署的合伙企业份额转让协议,则约定了华胜天成与王维航无条件远期受让平安证券致信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13.86亿元合伙份额的本金及利息,且上市公司与王维航互相提供无条件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为何会有这样的设置?
一位业内资深人士在还原了中域高鹏股权架构、成立目的,以及平安证券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后表示,“成立中域高鹏是为了收购泰凌微,这一过程中引入平安证券资管计划作为大股东,华胜天成和王维航等作为小股东。华胜天成和王维航无条件远期受让平安证券持有的中域高鹏的份额,且需承担本金和利息的设计,相当于平安证券只是代持的资金提供方。这样的设计,相比于现金购买或定增等措施而言,华胜天成或可以在购买泰凌微的过程中,规避和节省一系列的监管和披露”。
《投资时报》研究员注意到,在7月16日的回复中,华胜天成也披露:“A类合伙人平安证券在中域高鹏的投资回报不与中域高鹏的经营业绩挂钩,不是根据企业的投资收益或亏损进行分配,而是由公司及王维航向其提供保本保收益承诺,并由公司及王维航承诺远期对份额予以回购。该等情形符合‘明股实债’的相关认定。”
然而,在资管新规的要求下,平安证券需要退出。中域高鹏已接到平安方降低份额比例的通知,要转让泰凌微股权以偿还相应出资额和利益。
相关公告内容显示,中域高鹏需承担回购义务,而华胜天成与王维航应按照C类有限合伙人份额的比例48.72%∶51.28%进行差额补足。据此,华胜天成需要承担不超过8亿元的差额补足义务。 共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华胜天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