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晚,振德医疗发布公告称,因被抽检产品不合格,公司被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万元整。值得关注的是,这是振德医疗不足半年两登“黑榜”。
今年1月,振德医疗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了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绍市监稽案字[2019]1号),由于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医用外科口罩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振德医疗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3 万元整。
此次不合格公告显示,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器械抽验中发现标示振德医疗生产的医用纱布块(批号为20180305)所检项目不符合粤食药监办稽(2018)77号监督抽检(验)方案的要求,不综合判定为不合格(表面活性物质不符合标准要求)。
振德医疗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在收到有关产品检验不合格报告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该批次医用纱布块的原材料、生产、存储和流通各环节进行核查,并开展了内部流程自查和梳理,对相关员工进行培训,加强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处置的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振德医疗以做海外医疗器械品牌商的OEM贴牌生产商起家,主营业务为医用敷料的生产、研发与销售,主要产品有现代伤口敷料、手术感控产品、传统伤口护理产品以及压力治疗与固定产品等。2017年4月,振德医疗在上交所上市。根据2018年财报,振德医疗实现营业收入14.29亿元,同比增长9.37%;实现净利1.3亿元,同比增长6.93%。
来源:北京商报 记者 钱瑜 姚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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