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在近日公布的《2018年第三季度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业务运行及合规情况通报》中指出,联合资信、大公资信等评级机构仍然存在跟踪评级调整严重滞后、在企业违约前后短时间内大幅下调级别的情形,评级质量亟待提升。
中新经纬客户端注意到,联合评级在多起债券风险事件上均存在反应滞后等问题。
2018年7月5日,永泰能源CP004违约。当日联合资信将永泰能源的主体评级由AA级下调至A级,次日又进一步下调至CC。
8月23日,“15金鸿债”发生利息违约。而在一个月前,联合评级给出的评级还是维持AA。直到从8月18日开始,联合评级才开始频繁下调其评级,从AA至AA-至A至BB+再到C,而这一过程仅花了10天时间。
9月25日,新光控股发布公告称,15新光01于2018年9月25日应兑付回售本金17.4亿元、第三个付息年度利息1.3亿元。截至公告出具日,新光控股未能按时偿付本次债券到期应付的回售本金及利息。而在此之前的4月13日,联合评级将其评级上调为AA+,并在6月27日发布公告称维持这一评级。9月25日违约消息公布后,联合评级将其评级从AA+迅速调低为CC,被业内人士戏称为“跳崖式评级”。
光大证券固定收益分析师张旭将其称为“峭壁效应”:评级公司在授予评级时,通常会授予AAA、AA+、AA这三个级别;当主体接近违约边缘时,又会进行大量跨级下调。
至于为何会出现这种峭壁效应,张旭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因为AA级以下主体的发行难度相较于AA级大幅增加,同时发行量明显降低、一级市场收益率和二级市场收益率也都有明显的上升。
据中新经纬客户端统计,今年以来,在主体评级调高次数中,联合资信排名第一,总计调高85家企业主体评级,鹏元为51家,中诚信为34家,新世纪为50家,大公为38家。
评级虚高如何才能治本?
债券评级“虚高”,会令评级机构逐步失去公信力,这是毋庸置疑的。监管层也对这一问题高度重视。8月份,交易商协会与证监会便联手开展现场检查,并同步处罚评级机构大公国际,便成为发挥监管合力的范例。
中新经纬客户端注意到,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副总裁李振宇此前曾在一次公开会议上介绍,导致我国债券市场上出现评级虚高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国内违约率检验机制还不健全,未能对国内评级机构形成有效约束;二是对外部评级的使用存在过度和比较机械等不科学问题;三是国内评级机构在经营管理、合规管理和评级质量等方面还不完善。受此影响,我国债券市场准入门槛较高,债券发行企业对较高信用等级有极大需求,加之国内评级行业竞争激烈,存在级别竞争现象,从而造成了我国债券市场呈现评级虚高的现象。
对于如何解决评级虚高问题,李振宇也给出了自己的答案。他建议首先应彻底打破债市“刚性兑付”。市场监管者应引导市场正确认识债券违约现象,利用市场化手段弱化违约风险的影响,并进一步健全债券违约的处置机制。
其次,应合理使用外部评级,减少对外部评级过度、机械和不科学使用。监管部门应放宽债券发行、流通、投资的门槛;应采取多元化的监管标准,将信用等级作为监管要求的参考条件之一;应引导投资者正确认识外部评级的局限性,提高自我风险识别意识,加强内部评级水平和自我分析判断能力,将外部评级作为一种有价值的参考工具进行使用。
第三,应积极推动双评级。双评级具有丰富投资者的信息选择、有效地减少信息不对称,增强信用评级结果的准确性、客观性以及减少评级机构恶性竞争等作用和优势。我国监管部门应在债券发行和投资两个环节上积极推动双评级的使用,适度扩大双评级的适用范围,并引导投资者使用双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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