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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建光电自查报告指向近年收购 自查承认出现差错

  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之后,联建光电(300269)近期发布了自查报告,承认旗下一家子公司存在会计差错,并涉及到盈利预测补偿问题。《金证券》记者注意到,出问题的子公司是公司转型传媒方向后收购进来的,而近年来,公司在转型传媒的方向上已经发生多次收购行为,且收购价格普遍较净资产有较高溢价。

  自查承认出现差错

  联建光电于2017年12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至今尚未有明确的调查结果出炉。但公司近日发布的一则公告显示,已经查出了部分问题。

  公司称,全资子公司四川分时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在2014-2016 年度期间部分销售合同存在合同执行凭据缺失或执行凭据与合同约定不匹配、业务变更信息传递不及时、内部管理不规范的情形,造成部分合同收入确认不准确,收入真实性存疑。其中 2014 年度涉及金额约 681.51 万元收入确认条件不足,占 2014 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披露营业收入总额的 0.70%;2015年度涉及金额约 3629.15 万元收入确认条件不足,占 2015 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披露营业收入总额的 2.38%;2016 年度涉及金额约 2084.73 万元收入确认条件不足,占 2016 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披露营业收入总额的 0.74%。

  根据公司与分时传媒原股东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在承诺期内,若分时传媒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小于承诺净利润,则分时传媒原股东需按照约定向联建光电履行补偿义务。目前,公司正委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分时传媒 2014 年、2015年、2016 年财务报告进行专项审计,按照交易协议约定计算相关补偿金额,确定分时传媒原股东应向公司进行补偿的金额。同时,公司已经于 2018 年 3 月 2 日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对分时传媒原控股股东何吉伦提起诉讼,并对何吉伦持有的公司股份股申请了诉讼保全,已由法院完成了冻结。

  从联建光电目前已经公告的内容来看,相关事宜对公司影响并不大。但在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看来,自查公告替代不了证监会的调查结果。如果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认定公司虚假陈述,在2017年12月7日收盘前持有联建光电的投资者,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发送到jzqsp2016@126.com的邮箱参与由《金证券》“易索赔”频道组织的索赔预征集,并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前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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