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下午,针对网传鸿茅药酒组方中的“豹骨”来源不明一事,鸿茅药酒官网所显示的宣传负责人刘松波向澎湃新闻回应称,“我们的豹骨是合法合规的”。
近日,互联网医疗自媒体“春雨医生”发文质疑称,鸿茅药酒组方中的“豹骨”来源不明,并且没有按照国家林业局规定在瓶身及包装上贴专用标识。该文随后得到众多动物保护工作者的转发和讨论。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名录》显示,药材“豹骨”来自猫科动物豹,包含云豹和雪豹。
云豹和雪豹均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严禁商业进出口贸易。不过国家食药监局2006年的一份文件显示,准许药品生产企业将现有库存的豹骨继续使用完毕。
但“春雨医生”质疑,灌装鸿茅药酒每年达3000万瓶,需要用到的巨量豹骨是从何种渠道获取?
对此,刘松波表示,公司仍在对其他质疑进行商讨,“可能在下周答复”。
豹骨来源不明?
1987年实施至今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名录》显示,药材“豹骨”来自猫科动物豹,包含云豹和雪豹,而两者均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并位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之列,严禁商业进出口贸易。
据鸿茅药酒官网在线客服介绍,鸿茅药酒的所有规格药酒都使用了67味中药的配方,“豹骨”便是其中之一,药酒属于纯中药非处方药品。
鸿茅药酒官网罗列出药酒配方中的67味中药制剂。
“春雨医生”的质疑文章引用了国家食药监局2006年的一份文件。
该文件显示,自2006年1月1日起,我国已全面禁止从野外猎捕豹类和收购豹骨。不过,为避免药品生产企业的经济损失,准许药品生产企业将现有库存的豹骨继续使用完毕。
其中,文件进一步说明,“对内服中成药处方中含豹骨的品种,有关药品生产企业可根据具体品种的有关情况,按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替代或减去国家药品标准处方中的毒性药材或处于濒危状态的药材’的有关要求上报资料”,此文件文案号为国食药监注【2006】118号。
也就是说,国家食药监局从2006年起,便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只能使用库存的豹骨,并建议企业考虑其濒危状态申请不再使用。
鸿茅药酒官网2016年8月31日的一篇文章曾对使用豹骨的流程进行了说明:“我们每半年将相关材料和采购量向药监局与国家环保机关申请。国家机关将申请转到专家组评估,专家组评估后交医药公司;先查验是否是豹骨,再查验豹骨的来源是否合法。查明有且合法后,再由专家组验证豹骨的质量,鸿茅药业再按申请量采购。所以说,大组方在用量上精确到天平级,在用法上精管到毫厘级。” 共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鸿茅药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