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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众型经济犯罪方面,存在监管滞后问题。大部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一般只能是事后由老人报案,公安机关才会介入。”张志友表示,公司具有自主经营权,对其经营内容和经营方式不宜过多干预,因而对公司实际运营情况难以做到同步监管。
“尽管不能同步监管,但可以通过提高准入门槛、设置保证金等手段加强监管。”张志友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对投资理财类公司登记事项严格审查,发现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的应给予相应处罚;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应加强对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税收等方面的监管;对融资企业进行项目管理,建立严格审批准入制,缴纳保证金,设立专门账户,同时对融资过程、项目进展情况、账户资金流向进行实时监管,并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
对于“骗老”重灾区的保健品市场,同样存在监管滞后现象。“长期以来,我国对保健食品的监管主要集中在生产环节,对销售环节缺少明确的规则,但出问题较多的偏偏集中于销售环节。”何芳珍建议,有关部门应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堵漏洞,加强销售环节监管。
此外,对于老年人急需的健康、投资理财等服务,专家呼吁有关方面要重视起来,增加有效供给。“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的消费市场非常庞大,他们有需求,也有消费能力,就是缺乏有效供给。要组织真正适合老年人的健康讲座、理财课堂,相关机构和企业也要细分市场,研究老年人消费习惯与需求,开发出真正适合老年人的产品,这方面前景广阔。”何芳珍说。国家老龄委的数据显示,我国老年人消费需求在2010年就已超过1万亿元,而且还在不断增长。
“我如果被抓进牢里,你们一分都拿不到”
完善法规,帮助老年人依法维权
随着法治观念深入人心,老年人的维权意识也在提高,多数老年人在权利受到侵害后,会主动寻求帮助,但现实中却又困难重重。
首先是立案难。基于“有的案件仅有一两名被害人前来报案,如何证明对方一定是诈骗行为或非法集资行为而不是民事纠纷”的审慎,公安机关往往在报案人达到20人以上才会立案侦查,因此会出现报案人数不足难以成案的情况。由于其“欺骗性”,这类案件犯罪过程暴露较慢,潜伏期长。有的被害人对诈骗行为很难立即发现,或者发现后抱有侥幸心理,愿意相信公司说的“等我们经营好转一定补偿或退还给你”。有的被害人担心公司负责人所说的“我如果被抓进牢里,公司不经营了,你们一分都拿不到”,不仅自己不报警,还阻挡其他被害人报警,从而丧失抓获犯罪嫌疑人和追缴涉案款物的有利时机。
其次是罪与非罪的界定难。有的老年人被骗后向公安机关报案,被告知“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刑事案件”。犯罪者往往利用真实项目与虚假承诺相交织、正常交易与违规操作相混合的方式作案,导致侦查过程中对案件定性的困难。
再次是挽回损失难。近年来高发的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一般都有较强反侦查能力,善于伪装和隐蔽、转移自己的财产。侦查机关往往因为无法判断财产是否属于犯罪嫌疑人所有及是否与案件有关而束手无策。由于证据不足或不充分而对犯罪数额做出低认定,给被害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即便案件经法院审理做出了生效判决,被害人也难以全部要回被骗资金。
刘晓颖认为,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与经济生活紧密相连,涉及的法律法规多、环节多、领域多,往往披着“合法外衣”而行违法犯罪之实,在司法实践中难以分辨到底是投资失败还是遭受诈骗。
张志友建议,当前亟须完善法规,细化制度。一方面要推进专业治理,强化金融领域司法保护,同时加大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惩罚力度和对理财类企业的执法稽查力度;另一方面要建立各部门协调、配合、沟通、协作机制,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打击防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犯罪活动的长效管理机制,在社会上形成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的好局面,让“骗老”行为无处遁形。
来源:人民日报 谷业凯 王 楠 共2页 上一页 [1] [2] 保健品、收藏品、理财… 老年人如何远离骗老陷阱 骗老陷阱五花八门 老年人怎样才能远离中招 卧底局长揭保健品骗局 被骗老人梗着脖子嚷东西有效 人民日报评坑老骗老会销歪风:场地提供方担连带责任 团伙称修油烟机上门服务诈骗老人 9名嫌疑人被刑拘 搜索更多: 骗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