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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共治 合力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

  对消费者涉及网购的投诉、举报进行全面的大数据分析,将老百姓消费热点、关注焦点作为监管重点。同时,在31家大型电商平台网站上开通“网购大家评”栏目,鼓励消费者参与点评,收集消费者网购体验以及对商品质量的评价。

  浙江省工商局副局长张雪林:浙江作为商品交易市场大省和重要网购平台所在地,一直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作为维护市场秩序的重点工作,近3年共查处假冒伪劣案件1.73万件,罚没款2.85亿元。去年共查处网络炒信案件349起,打掉了8个大型刷单炒信平台,涉案刷单金额累计高达2.7亿元,涉案商家1.86万家,涉案刷手6.36万名。

  浙江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内全面部署“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工作,还牵头建立由23个省级部门组成的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暨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与省食药局、省旅游局紧密合作,共同制定了《浙江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建设评估管理办法》及示范商店、网店、餐饮、景区等具体评估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杨林:2016年,国家工商总局第一次部署对网络交易商品的专项抽检,内蒙古与北京、上海、重庆、浙江一同承担此次任务。在查办案件方面,针对近年来手机上网月末流量清零等投诉举报热点,经授权,对三大电信运营商涉嫌滥用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立案调查,迫使被查企业向社会作出包含“流量月末不清零”“提速降费”等整改承诺并已实施。内蒙古工商局还查办了盐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案。根据消费者投诉举报,立案调查后,对该盐业公司作出罚没款合计298万余元的处罚,有效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下一步,将以此次研讨会为契机,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流通领域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服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张严方:假冒伪劣商品之所以在网上泛滥,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消费者自身的维权意识以及辨别假冒伪劣商品的能力比较弱。一些商家的法律意识比较薄弱,诚信经营的企业文化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网络交易平台方面,有些规则还没有健全,导致假货进驻平台,销售给了消费者。政府层面,制定的一些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还需要完善,惩罚力度不够。

  所以,消费者要拒绝买假,提高维权意识。电商要守法经营,坚守诚实信用原则,严守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底线。平台方面要承担责任,严格审核商家,对售假商家零容忍。政府有关部门方面要严格执法,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发挥消协组织职能作用 进一步净化消费环境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杨晓军:北京市消协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方式,不断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聚焦重点以及在消费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关注重点人群、重点领域和新兴消费,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通过创新方式,将消协工作从维护个体消费者权益向维护群体消费者权益提升,从个案维权调解向行业制度建设提升,把握规律,打好补丁,从制度上堵住消费中存在的漏洞,从根本上维护好消费者权益,让假货无处遁形。

  近年来,北京市消协进一步加大了商品比较试验力度,加强对某个行业领域的商品持续关注,连续开展比较试验,跟踪商品,促进整个行业产品质量的提升,同时,继续坚持通过公开披露假冒伪劣商品和部分严重不合格的产品,利用舆论力量挤压侵权行为的生存空间,进一步警示、规范经营行为,净化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广西自治区消委会秘书长陈继辉:去年,广西60岁以上老年人突破了800万。老年消费者由于缺乏科学消费知识,防骗能力差,容易上当受骗,成为消费维权的重点问题之一。不法商家利用部分老人贪图小便宜的心理,向消费者兜售假冒伪劣商品。我们积极与各级工商部门、消费者组织沟通协调,制定消费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编写培训教材,落实授课专家;建立老年人消费教育基地,组织老年大学学员参加消费教育活动。发现将假冒伪劣商品销售给老年人的事情,教育消费者主动向工商和消委会投诉,请求依法查处,避免了更多老年人上当受骗。通过教育让消费者远离假冒伪劣商品,是消费者组织发挥消费教育职能的重要方面,我们通过开展“百场消费教育大讲堂”,促进老年人消费维权能力得到提高。

  四川省消保委副秘书长侯芳: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四川的实际,我们精心组织开展了“四川消费我点赞”消费者评议活动,收集和整理各市(州)消委会或行业协会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所推荐的商品和服务项目,研究确定宣传推广对象名单,通过媒体宣传,利用线上、线下渠道广泛发动消费者积极参与对展示对象进行评议,广泛收集消费者反馈的意见,以此来提高消费者的理性消费意识,远离假冒伪劣商品。

  针对消费者不同年龄,不同消费水平,获取信息渠道不同的实际情况,有效整合现有媒体资源,充分发挥各自所长,宣传推广效果达到了预期目的,让消费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参与四川省工商局正在酝酿构建的“放心舒心消费在四川”的平台建设工作,更好地打击假冒伪劣行为,为消费者服务。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张严方:消协组织开展的比较试验就是好中选优,开展的调查评议等活动,既是消费教育引导,也是直接拒绝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发挥了消费者组织的社会监督作用,能从很大程度上减少假冒伪劣产品的横行,让消费环境进一步好转。(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 田珍祥 冯松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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