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参与送审稿制订的人士透露,考虑到行业不同声音,新规提出,“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可以在试点的县级或者部分市级行政区域内,暂时调整实施质量保证金制度的有关规定”。
此外,因经营边境游的人身安全风险、资金风险通常要高于境内游但低于出境游,送审稿强调,经营边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不少于50万元,其分社质量保证金不少于10万元。且为进一步调动分社所在地旅游部门监管的积极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分社质量保证金缴纳地由设立社所在地改为分社所在地。
“按规定,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不少于140万元;每设立一个分社,应当向分社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 35万元。这对于想要发展壮大的旅行社来说,确实是一种负担,新政中不仅提出可试点调整质保金制度,且还明确了属地化管理,这将有利于行业规范运作。” 北京旅行社协会副会长钟晖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北京国旅总经理陈青勇也称, “行业越规范,游客的权益保护效果越好,而且条例规定得越细,双方的权责越明确,也更有利于旅行社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明确自己的职责”。
落地
对于送审稿,北京联合大学旅游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张金山分析,除了推出了行业细化规定外,这一新政也贴合了行业新趋势。“可以说,规范旅行社的新规出台非常有必要,一旦政策发布,如何保证实施效果就变得格外重要。” 钟晖说。举例来说,在改革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过程中,必须搭配引入商业保险、增强工商执法力度以及完善社会诚信体系来形成合力,因为规范管理本来就是个系统工程,单点发力很难达到理想效果。
一位不愿具名的旅行社高管也称,其实,屡禁不止的“不合理低价游”,并未出现政策盲区。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按规定,对严重侵害旅游者权益的旅行社处以30万元的罚款,个人则将处以2万元罚款。但违规现象屡禁不止,说明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容忽视。
在张金山看来,国家监管部门已经意识到政策落地难题,所以正在加大监管力度。“不久之前,国家旅游局与公安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组成联合督查组进驻云南,启动对‘不合理低价游’的专项督查。这是近年组织的对单一省份参与部委最多、人员规模最大的旅游市场专项行动。接下来,我国还鼓励各地通过成立旅游发展委员会、设立旅游警察等新方式,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和行政执法力度。”
北京商报记者 肖玮 共2页 上一页 [1] [2] 同程对万达旅业的整合遇阻 11家旅行社不满意“被卖” 668家旅行社:若违规愿接受顶格处罚 万达系旅行社反对同程收编 旅游O2O迎来鏖战?携程收5000家门店 同程要做第一大旅行社 万达旅行社业嫁入同程国旅 婚后小目标先赚“一块钱” 搜索更多: 旅行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