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讯  您所在的位置:红商网 >> 热门资讯频道 >> 正文
消费者买19张超市提货卡被复制盗刷 超市担责七成

  熊某购买了19张面值1000元的不记名提货卡,但到超市消费时却被告知,卡内余额已被刷完。熊某一纸诉状将超市方起诉至法院索赔。日前,青秀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提货卡被盗刷,超市需担责70%,而熊某因为不是直接向超市购卡,从而增加了盗刷的风险,其需自行担责30%。

  熊某欲购买一批某超市购物卡,于是在某网站发布了购买信息。很快有人与熊某联系,并与熊某一同前往超市验卡。熊某经消费检验,确定每张卡内余额都是1000元,于是他购买了19张卡。此时,除去已消费费用,卡内总额共计18921.6元。

  2010年10月9日,当他拿着19张提货卡到超市消费,却被售货员告知,卡内钱款已经被刷完。熊某当即向福建园派出所报案。事后,因与超市多次协商无果,他一纸诉状,将超市起诉上青秀区法院。

  法院审理查明,就在熊某持卡消费的前一天,超市方已向派出所报案称:公司员工在清点收回的提货卡时,发现有16张提货卡为复制假卡,经过人为篡改卡上号码及卡内信息。当天,有一女子拿着上述假卡在该超市不同门店消费。熊某所持的提货卡也属于被盗刷的卡。

  熊某、超市方对于涉案的19张提货卡被盗刷的事实均无异议。双方争议焦点在于:提货卡被盗刷是否应由超市承担责任?日前,青秀区法院经审理,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审理后指出,超市发行不记名提货卡,其应有相应的技术手段来识别提货卡的真伪,保证自己能向真正的持卡人履行义务。超市在清点时发现了伪卡盗刷,充分说明其有能力辨别提货卡的真伪,但因其未能在结账时甄别出来,造成熊某的提货卡被伪卡盗刷,故超市方对此负有责任。

  而熊某作为持卡人,在购卡过程中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通过超市以外的渠道购买提货卡,导致被盗刷的风险增加,故其也不能免责。综合本案情况,青秀区法院一审判决:超市方应承担70%责任,熊某则需自行承担30%责任。

  (来源:南宁新闻网 记者:梁静)

麦德龙员工吞款百万 国美员工伪造提货卡

国美员工涉嫌伪造提货卡进行诈骗被抓

搜索更多: 提货卡

东治书院2024级易学文士班(第二届)报名者必读
『独贾参考』:独特视角,洞悉商业世相。
【耕菑草堂】巴山杂花土蜂蜜,爱家人,送亲友,助养生
解惑 | “格物致知”的“格”到底是什么意思?
❤❤❤【拙话】儒学之流变❤❤❤
易经 | 艮卦究竟在讲什么?兼斥《翦商》之荒谬
大风水,小风水,风水人
❤❤❤人的一生拜一位好老师太重要了❤❤❤
如何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易学家?
成功一定有道,跟着成功的人,学习成功之道。
关注『书仙笙』:结茅深山读仙经,擅闯人间迷烟火。
研究报告、榜单收录、高管收录、品牌收录、企业通稿、行业会务
★★★你有买点,我有流量,势必点石成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