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管:没有健康证仍能上岗
记者在暗访中发现,没有健康证的人亦能在全时便利店上岗。在健康证没有办下来的情况下,多位培训员工被安排到市内多家便利店进行实操培训。没有健康证的新员工也被安排到餐品售卖区进行实习操作。
2天的实操培训结束后,新员工被分配到各个店铺。记者在屯三里店上班的数天内,没有人向记者索要健康证和培训证。记者询问在其他店铺上班的员工,其亦表示在没有上交健康证的情况下,仍能正常上岗。
▲ 卖场显眼处张贴的管理制度显示:关东煮等餐品必须4小时废弃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食品安全法》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顾客:过了期限还在卖 感觉受骗了
记者在该店门口随机采访几位顾客,顾客均称不知道便利店内售卖餐品为前一天所剩或已经超过废弃期。一位顾客说,其看到收银台旁边张贴的管理制度、店员卫生证件等,觉得管理很严格。虽然价格比外面的要贵一些,但是觉得要较卫生,经常到店里买包子。顾客称,“有时候感觉包子口感差点,但并不知道他们不按照规定来,过了他们写的期限还在卖的话,感觉自己受骗了。”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营养与食品安全系副教授范志红说,食物做好后加热状态存放5小时左右为宜。是否会变质需要看存放温度,如果存放温度在10℃~60℃之间,会造成细菌繁殖,从而导致变质。
对于员工在厨房清洗池洗拖布的行为,范志红教授称,用过的拖把会有很多细菌,在清洗池清洗时可能会造成微生物交叉污染,严重情况下将造成消费者细菌性食物中毒。
专家说法:商家误导消费 涉嫌欺诈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认为,食品超过店铺承诺的废弃期后仍在出售,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即使食品超过废弃期内没有变质,但如果隐瞒事实,即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是一种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要求商家3倍赔偿。3倍赔偿不足500元,按照500元计。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4小时废弃”的承诺一旦白字黑字写出来,就成为殿堂告示,应该按照《合同法》规定履行义务。如果过了自身承诺的废弃期标准,就是违约,并违反信息披露义务。
企业可以24小时不废弃,但如果企业承诺废弃期限,以此吸引顾客,就必须执行。因为企业承诺4小时废弃,消费者购买时就认为商品是新鲜的,愿意承担更高的价格。
刘俊海说,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不知道店铺所售餐品是否新鲜,并以为是新鲜的,支付了较高的价格,并承担变质风险,这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安全保障权。
刘俊海认为,商家将过了废弃期的食品继续售卖,即使没有变质,但实际上是把风险转嫁给消费者。如果商家觉得过了4小时的食品没卖完,扔了实在可惜,可以有几个办法。一是告诉消费者餐品时6小时之前做的,降价80%;如果是10个小时之前做的食品,没有变质,可以打4折,并应该告诉消费者实情,并提醒多长时间之内要吃完。(京华时报) 共3页 上一页 [1] [2] [3] 全时便利店废弃包子照样卖 厨房水池洗拖布 全时便利:与众不同的电商路 华润确认进军北京地铁 全时便利店紧随其后 全时便利店张云根:未来5年发展100家直营店 全时便利店计划五年冲刺万店 重资产成为扩张利器 搜索更多: 全时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