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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一来,极草公司如果继续使用“青卫食证字”许可证号,那么整个产品线都违反了国家质检总局的规定,于是才上演了一出许可证号“变身”的戏码。
变身“中药饮片”这样一个对消费者来说较陌生的概念,是极草想出的奇招。但一如记者上述所言,即使是中药饮片,其实也包含在药品范畴里面。
质疑3
自称中药饮片,但又否认售卖产品属于药品
但是,新的许可证号却未显示产品类别。极草珠江新城店的店员如是解释,“现在所有产品是‘中药饮片’”。这样来看,极草的冬虫夏草系列产品又都变成药了。可是,当新快报记者反复询问极草产品是否为药品时,所有店员、客服均予以否认,只说是“中药饮片”,是滋补品,只是样子像药一样的含片。据此,又留下疑问:极草是中药饮片的话,那么极草又违规了。
据记者了解,药品生产单位在生产新药前,须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审批后,取得的药品生产批准文号,以“国药准字+批准文号”的形式出现在包装盒上。从上述新的批号来看,极草显然不在药品范畴。
而且从中药饮片的角度说,按照规定,如果生产中药饮片,应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其许可证分类码中Y表示中药饮片。但记者并没有看见此标志。
然而,广东省药监局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中药饮片也要有规定,须有生产许可证。根据《中国药典》2010年版,中药饮片系指药材经过炮制后可直接用于中医临床或制剂生产使用的处方药品,其以中药材为原料经过炮制、加工,可以直接用于煎制汤药的药剂,日常由医生开取处方抓的中药都是“中药饮片”,属于药品管理范畴。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零二条明确规定,“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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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快报 责编:苏小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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