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监会公告,7月15日,深圳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联建光电)获证监会审核顺利过会。并在昨日喜获发行批文。然而,该公司的《招股意向书》等公告,却给市场及投资者们一个不小的“惊喜”。相关媒体披露,联建光电2008年、2009年连续两年存在严重税务违规行为,更存在明显的偷漏增值税情况。另外,联建光电存在出资不实的行为且纠正也仅仅两年。按法律规定存在此种行为的企业,应该在规范账目三年后再进行IPO。那么,缘何联建光电可以成为发审委的“漏网之鱼”,不必等到三年之后再重新申报上市,而是一路绿灯顺利闯关呢?直至今日,上述问题并未得到联建光电正面回复,仍是谜团一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