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化股份(600160)昨日发布了增发方案的修正案,确定公司新股增发价格,增发价不仅较该股目前二级市场的价格几乎打了对折,同时还将现有小股东排斥在外。在分析人士看来,如此大的折扣幅度,实质上是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侵害,同时巨化股份更可能因此成为机构套利的工具。
增发价格打对折
根据巨化股份昨日的公告,将公司原定19.93元的增发价格调整为15.14元,而调整的原因则在于3月30日公司进行了分红派息,向全体股东10股转3股并派现2.5元(含税)。除权后,增发价调整至15.14元。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巨化股份最终按调整后的价格完成增发,那么其增发价格将较目前该股二级市场的价格打了近5折。昨日收盘,巨化股份收报29.08元。
据悉,巨化股份的增发价格是按增发预案出台的相关董事会议定价日(2010年12月30日)前20日交易平均价格的90%来确定的。按照增发预案,巨化股份拟通过定向增发不超过1.07亿股,募集不超过16.09亿元,用于投资新项目并购置土地。
尽管此次增发价格较目前巨化股份股价几乎打了对折,对于投资者具有极大的吸引力,不过,普通投资者却无缘此次增发。根据公告,此次增发对象锁定在包括巨化股份大股东巨化集团在内的不超过十名机构投资者。
小股东担心权益受损
低价增发面对的一个最大问题就是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如何保护,巨化股份的这纸低价增发方案同样也引起了中小股东的这种担忧。
“巨化股份这次增发主要是筹集资金,这些参与的机构都属于财务投资人。鉴于氟化工行业的前景,巨化股份这样搞增发明显是对普通股东不公平,为什么不采用配股让普通股东都能享受到业绩增长的回报?即使增发,也应该让公司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才合理。”市场分析人士质疑道。
记者注意到,一些中小股东在股吧里对巨化股份的低价增发方案表示了质疑,并要求公司原股东能有增发的优先认购权。更有中小股东直接在股吧里“强烈呼吁不能让散户成为增发的牺牲品”,倡议在股东大会表决相关增发议案时投反对票以抵制不合理的增发方案。
分析人士认为,增发价格低于股票市价很正常,但如果增发价与市价之间的价差太大同时又不允许普通投资者参与的话,显然对于公司中小股东是不公平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在增发方案最终确定时,应多参考一下当时的市场行情,适当提高增发价格。
恐成机构套利工具
中小股东的上述担忧不无道理,在分析人士看来,增发价与二级市场价格之间的巨大价差极可能让巨化股份沦为参与增发的机构进行大幅套利的工具。
“如果巨化股份在增发方案实施前,先在高位减持掉一部分股票,假设减持的平均价格是现价29.08元,然后到了增发实施时,巨化股份再用减持套现的资金以15.14元的价格去认购同样多的增发新股,这样一来,增发完成后,巨化股份持股数量并没有减少,同时还能从中获取巨额的投资收益。”上述分析指出,尽管发生这种“道德风险”的几率较低,但至少这种增发方案的确给人提供了可钻的漏洞,存在着不合理之处。
据悉,根据增发方案,巨化股份认购份额将不低于此次增发总量的10%,同时承诺锁定期为3年。剩余的增发部分将由其余特定9家机构认购,机构认购部分的增发股锁定期为1年。
而除了上面一种潜在的套利模式外,由于增发价格与市价之间价差过大,同时锁定期仅为一年。一旦增发股解禁,这种价差仍然存在甚至还有继续拉大的可能性,不排除这些在增发中获取了暴利的机构集中迅速出逃,给二级市场股价造成极大压力。
在上述分析人士看来,无论发生上面的哪种情况,最后的直接受害者无疑都是中小投资者。他指出,为了防范风险,避免让巨化股份沦为机构套利的工具,巨化股份和其保荐人浙江国际信托公司应该坚决避免公司现有股东参与此次增发,同时延长参与增发新股的机构投资者的锁定期限。商报记者 况玉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