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季度,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完成了对本市生产和销售的被类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产品43批次,覆盖本市主要生产企业。经检验,不合格8批次。在这43个抽查批次中,本市生产的产品37批次,不合格7批次;外省市生产的产品6批次,不合格1批次。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GB/T 22796-2009《被、被套》、GB/T 24252-2009《蚕丝被》、GB/T 22843-2009《枕、垫类产品》、GB/T 22844-2009《配套床上用品》、FZ/T 81005-2006《绗缝制品》、FZ/T 61006-2006《纬编腈纶毛毯》、FZ/T 43018-2007《蚕丝绒毯》、FZ/T 61001-2006《纯毛、毛混纺毛毯》、FZ/T 61002-2006《化纤仿毛毛毯》、FZ/T 61004-2006《拉舍尔毯》、FZ/T 61005-2006《线毯》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对下列的项目进行了检验:使用说明、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水色牢度、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异味、耐洗色牢度、水洗尺寸变化率、絮用纤维原料要求。
本次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目如下:
1、纤维含量:纤维含量的明示是企业向消费者传达产品原料成份的最直接的方式。消费者可以通过企业明示的纤维含量了解产品性能的好坏,穿着的舒适程度。本次抽查中,该项目有4个批次产品不合格。
2、pH值:一般健康皮肤的pH值在5.5~7.0之间(会有所浮动,不是固定的),属弱酸性。标准要求pH值在4.0~7.5之间,超出了人体适应的pH值范围,将会对使用者人身健康带来影响。本次抽查中,该项有3个批次产品不合格。
3、使用说明:本次抽查中,该项有1个批次产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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