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1日,证通电子(002197.SZ)公告称,被深圳证监局责令整改。经查,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财务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严重财务违规导致公司财报错误。
面对证通电子上述一系列问题,有律师就指出,这是与董事长“独裁”和疏于管理有关。
4月27日记者联系了证通电子董事会办公室,但对方表示:“目前忙于披露年报,事情较多”而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北京市律师协会竞争与反垄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张兴则表示:“类似现象反映了当前企业高管、董事会未尽诚信义务。”
技术起家拥有有绝对控制权
证通电子是位于广东深圳市,主要从事金融自助服务终端、数字化信息终端、商业电子终端产品、自动识别技术产品、商用数据加密设备和公共通讯终端产品等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的公司。
2008年11月,证通电子董事长兼总经理曾胜强未经董事会审议,由其个人代表公司与深圳市旭生骏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重大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1.35亿元。
证通电子4月21日公告对以上问题作出官方解释:“公司已于2009年1月16日召开一届十六次(临时)董事会,补充审议公司与旭生骏鹏公司签订重大施工合同的事项,并发布了《重大合同公告》对外进行信息披露”。
公告还公示了整改方案:“公司成立了整改小组”,“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曾胜强担任组长”。
只是,为何2008年11月即签订的如此大额合同,直到2009年1月中旬才“临时”召开董事会,“补充审议”了此合同事项?而“整改小组”领导为曾胜强,会不会问题依旧?
资料显示,曾胜强1983年就读于贵州无线电工业学校,学的是计算机软件。毕业后他被分配到国家电子部下属的怀化国营建南机械厂工作。1989年,他出任该厂在深圳蛇口工业区设立的窗口单位建博电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期间,他带队研发出国内第一批刷卡机以及条形码输入等电子设备,取得一系列的科研成果。
1993年,曾胜强正式成立了自己的公司——证通电子,当时年营业收入仅45万元。而后成功开发出国内第一代商用密码产品——刷卡型证券交易自助终端,由此做大。
正因如此,作为董事长的曾胜强同时也是证通电子的实际控制人,因而对证通电子拥有绝对控制权。
“这是一个人的公司,是不会按照《公司法》来要求的”,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张凯普律师在27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此评价。
而对于该合同是否真的经过“补充审议”,而“补充审议”时是“审”的比重大,还是仅仅一“议”了之,走个过场,已无从考证。
专断反映诚信缺失
“正如法律的存在,虽然法律制定了一系列条文,但条文的制定不代表就会杜绝违法行为。”
张凯普律师以这个隐晦的比喻回答了记者的问题,即“上市公司中‘独裁’式的管理和运作是否存在,如若存在,是独特还是普遍”。
此次深圳证监局责令证通电子整改,翻开了证通电子公司高管“架空”董事会和股东的一页。
“这和公司制度引进的时间长短和中国的企业发展史有关”,北京市律师协会竞争与反垄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张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表述,“公司制度在90年代以后才引进,必然有个成熟的过程。同时由于中国的上市公司高管们多为创业元老,必然导致‘高管强势,董事会弱势’的现象”。
对于证通电子在信息披露、财务方面以及控股子公司严重财务违规等问题,张兴表示:“类似现象反映了当前企业高管、董事会未尽诚信义务”。
根据证通电子21日发布的《公告》,目前“已聘请中介机构核查,正在查中”,同时“委派公司副总经理曾胜辉担任证通金信总经理”。
张兴同时表示:“目前国内对上市公司类似问题的处理上有法规无落实,且制裁偏轻、执行偏慢。很多公司屡错屡犯,甚至被处罚后仍犯”。
“这反映了处罚力度的有限和利益对高管们的高诱惑”,他提出了如此担忧,“在当前制度未能尽善尽美的情况下,高管、董事们的诚信亟待提高。”
的确,在失去诚信后,专断的证通电子还剩什么?(蒋天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