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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江涛:舒朗上市“硬伤”出了一道现实考题
投诉—爆料—内幕—线索—传闻
http://www.redsh.com 2011-04-20 红商网 评论 发布稿件

  山东舒朗服装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舒朗)首发申请定于4月20日上会审核。《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发现,山东舒朗多年拒为大多数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及缴纳公积金,2010年为上市需要才突击补缴一部分,涉嫌重大劳动违法行为,存在上市“硬伤”。(4月18日经济参考报)
  企业存在上市“硬伤”,这个料曝得好!“证券法”规定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的条件之一中就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山东舒朗多年拒为大多数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及缴纳公积金,如果在申请时遭遇“要上市先社保”的门槛,那么,这无疑是积极地预防劳动违法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关键之举,有利于企业职工的权益保障,同时也是推动社会公平正义、政府良心的集中体现。
  不过,这里仍要追问的是,何以等到企业申请上市才将拖欠职工社保问题摆上台面?“阵地失守”指望其他部门能“迎头拦截”,如此“交接式执法”靠得住吗?如果上市审核这一关守不住,监管部门是否只有望洋兴叹,苦笑一声了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在2010年之前多年,山东舒朗未按规定为大多数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涉及人数在1000人左右,占其职工总数的80%以上,此前已经被多次举报。为了顺利上市,公司才突击补缴了近3年的社会保险。对此,监管部门何以能沉得住气,至今不予处罚?
  舒朗上市“硬伤”给职能部门的联动执法出了一道现实考题。作为劳动部门,不能产生下游自有上市把关的依赖症。应对企业违规行为及早介入,对拖欠社保金的行为依法予以追缴,直到处罚,向法院申请强制征缴,这样使企业在申请上市前就能纠正违法行为,“轻装上市”。同时应构建包括证券管理部门在内的多部门联动执法机制,确保不因“狡兔三窟”而使有“硬伤”的企业钻了空子,“带病上市”。各部门要通报情况,强化配合,各负其职,严把关口,做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作为证券管理部门应坚持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决不能前门亮出“明规则”,却留有潜规则的后门。还需在制度上规范企业上市的审批权,将社保金等法定义务的履行作为重要的前置条件,通过公开透明的公权力运作程序,接受全方面的社会监督,使之成为“铁板一块”的刚性门槛。更为关键的是不管哪个部门,都不能因为企业上市了,就松下一口气,懈怠对其履行各种法定义务的监督与管理,而要始终将其纳入监管视线,发现问题立即通报,相机处理。凡是有“证券法”所列企业有经查实后果严重的违法行为的,在限期内未能消除,应由管理部门决定终止企业债券上市。 唯有此,才能逼出“大块头”的“大智慧”,上市公司在发展中竭尽社会责任,为更多的企业树立守法经营、善待员工的标杆。
  稿源:荆楚网
  作者:梁江涛

来源:荆楚网   责编:周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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