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红商网·新零售阵线 >> 零售业频道 >> 正文
监管划红线 “药妆”市场将结束野蛮生长态势

  随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的一声令下,此前火热的“药妆”市场要变天了。

  近日,北京商报记者在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已无法搜索到“药妆”相关产品。但在淘宝搜索与“药妆”一同被禁止的“医学护肤品”时,仍有诸多产品。业内人士认为,“药妆”这一概念已被国家明令禁止,原先打着“药妆”旗号的企业和品牌,无疑将结束野蛮生长态势,面临行业洗牌。

  线上线下不一

  继1月10日国家药监局明确指出,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属违法行为后,1月24日,北京商报记者发现,登录淘宝和京东搜索“药妆”,均已显示“没有找到商品”。但截至发稿,在淘宝上搜索“医学护肤品”时,仍可以找到诸多相关产品。

  在京东商城上,虽然搜索不到“医学护肤品”的相关产品,但是系统推荐“医学护肤”,按照指引进行搜索后,页面显示有美国Firstaidbeauty、科洛卡利亚以及可妮医生等相关产品。

  值得关注的是,1月22日,由上海伸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认证的、原名为“森田药妆”已更改名称为“森田品牌资讯”。这是否意味着森田将开始引领“药妆”行业变革?对此,北京商报记者以邮件形式采访了森田,但截至发稿,对方并未予以回复。

  虽然在线上,“药妆”相关产品以不同形式被电商拒之门外。但在线下,则是另一种情况。北京商报记者此前走访时发现,鸥美药妆、优贝施药妆等妆品集合店的店铺依然打出“药妆”旗号。

  在望京凯德MALL中的一家鸥美药妆,店铺名称依然悬挂为“鸥美药妆”,而相距不到50米的优贝施药妆店铺则仅标注英文名称“UBSKIN”,但是店铺的标志仍为类似医学标志的十字符号。走进店内,双方店员均表示店内的产品为药妆。

  对此,北京商报记者采访了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李宾,他指出,在我们国家在法律层面没有“药妆品”这个概念,都是不法商家或企业的虚假宣传。

  根据我国现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化妆品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不得注有适应症,不得宣传疗效,不得使用医疗术语,广告宣传中不得宣传医疗作用。因此对于以化妆品名义注册或备案的产品,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等“药妆品”概念的,均属于违法行为。

  难辨“药”和“妆”

  在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看来,药妆长期以来被人们认定为是医生所研发的,而被人们打上了“安全可靠”的旗号,也正是基于此,企业为了抢占化妆品市场,也开始不断追捧“药妆”概念。

  实际上,对于“药妆”概念,国家药监局此次发布公告时也指出,世界大多数的国家在法规层面均不存在“药妆品”的概念。部分国家的药品或医药部外品类别中,有些产品同时具有化妆品的使用目的,但这类产品应符合药品或医药部外品的监管法规要求,不存在单纯依照化妆品管理的“药妆品”的特殊标识方式。

  这在北京商报记者日前的走访中也得到了印证。在一款名为“理肤泉清痘净肤爽肤水”的产品试用装上,贴有“本产品不能代替药品使用”的字样。但并非所有的企业都有相关标识,在一瓶“雅漾晶润清爽卸妆水”上记者发现,虽然没有打出药妆的旗号,但是经销商为康德乐(上海)医药有限公司。

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药妆

东治书院2023级国学综合班学费全免!
『独贾参考』:独特视角,洞悉商业世相。
【耕菑草堂】巴山杂花土蜂蜜,爱家人,送亲友,助养生
解惑 | “格物致知”的“格”到底是什么意思?
❤❤❤【拙话】儒学之流变❤❤❤
易经 | 艮卦究竟在讲什么?兼斥《翦商》之荒谬
大风水,小风水,风水人
❤❤❤人的一生拜一位好老师太重要了❤❤❤
如何学习易经,才不踏入误区
成功一定有道,跟着成功的人,学习成功之道。
关注『书仙笙』:结茅深山读仙经,擅闯人间迷烟火。
研究报告、榜单收录、高管收录、品牌收录、企业通稿、行业会务
★★★你有买点,我有流量,势必点石成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