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聘用合同到期不再续聘,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条例。那么,为什么18名被解聘的高管人员中有人却向相关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呢?记者从报料人处了解到,好又多的这些台籍高管是与好又多境外注册的Bounteous Company Ltd(BCL)签订的正式聘用合同,然后派驻到内地担任相应职务。按照这份合同,这18名高管人员的聘用期到今年3月14日到期,好又多不再与他们续约无可厚非。然而,根据内地法律,所有在好又多工作的台籍人员,为了在内地公司所在地办理就业证、暂住证,就必须持与好又多当地公司的聘用合同办理。好又多当地公司为此与应聘者签署了时间不等的用工合同,这份纯粹用来应付当地劳动部门的用工合同只有一份,好又多当地公司与个人都不留底,公司方面也不备案,说白了,这份用工合同在好又多内部是没有作用的,用好又多方面人士的话说就是“假合同”。
台籍干部队伍一年来基本稳定 去年2月27日,全球零售连锁老大沃尔玛宣布收购Bounteous Company LtdBCL 35%的股权,收编了BCL公司在中国34个省、区、直辖市运营的101家好又多超市门店。据有关人士介绍,一年来,虽然好又多超市的实际控股方由台籍商人于曰江换成美国的沃尔玛,但是,众多台籍管理人员对由自己创业、打拼的企业还是充满了感情,因此,台籍干部队伍基本上比较稳定,很少有自动离职的。因此,此次好又多高层对18名台籍高管人员作出的决定,在目前还在职的台籍管理人员中留下了挥之不去的阴影。